新闻监督须获地方立法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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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若父.新闻监督须获地方立法授权?[J].政府法制,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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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若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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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道,继无锡市、邯郸市之后,国内第三个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日前出台。《条例》第3章第19条规定:新闻媒体、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该报道说,这是国内地方性法规第一次给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立法授权。报道以《乌鲁木齐通过廉政法规 新闻监督首获立法授权》为题,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对此我有疑问:一、新闻监督须获地方立法授权吗?二、新闻监督可否被地方法规规定为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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