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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律师信箱·优惠广告是否算数背景:徐某去年2月,向某房产公司订购了一套住房,后在某报纸上看到该公司的一条广告,前8名购买者享受八折优惠。他回家一看合同,正好是007号。10月拿房时,房产公司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为由要求他付全款。请问:他能享受八折优惠吗?律师:房产公司的优惠广告,属于附条件的单方承诺行为,即以相对方订立合同为条件而给予相对方一定的优惠,该承诺直接约束发布广告的商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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