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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公私经济关系观的破旧立新
作者姓名:蒋顺龙
摘    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一新的提法,标志着我们党在所有制观念上又有了重大突破:个体私营经济不仅不是“资本主义尾巴”,也不再是“夹缝中”、“角落里”生存的拾遗补缺者,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多元“大家庭”的正式成员。随着私营经济“名份”问题的解决和确定,如何使自己的思想跟上形势的发展,正确理解其与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呢?我认为,当前应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观上,继续破旧立新。 一、要破除数量决定论,树立公有制经济对 私营经济的质量支配观 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处于支配地位,私营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居位相对次要,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毫无疑义。但什么是衡量主次地位的正确标准呢?在计划经济时期乃至于改革开放之初,是单纯以总量的多少来判断的,即公有制经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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