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规定》提供证据的要求以及调取、保全证据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姓名:周公法
作者单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关于提供证据的要求 (一) 提供书证的要求 书证是诉讼中运用最广泛、最常见的证据,《规定》第10条明确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具体要求。 1.书证以提供原件为原则。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书证的原件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事实真相,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