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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定》提供证据的要求以及调取、保全证据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姓名:
周公法
作者单位: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一、关于提供证据的要求 (一) 提供书证的要求 书证是诉讼中运用最广泛、最常见的证据,《规定》第10条明确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具体要求。 1.书证以提供原件为原则。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书证的原件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事实真相,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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