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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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小龙,邓海兵. 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3, 0(1):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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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小龙 邓海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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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2. 通信指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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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诚信义务发生在有诚信关系的托付人与诚信义务人之间。由于控制股东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为了避免其滥用控制权,必须对其科以诚信义务,并对合法权益受到控制股东侵犯的公司及少数股东提供法律救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只有在《公司法》中确立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才能有效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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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诚信义务 股东权益 《公司法》 经营决策 控制权 |
On the Duty of Fiduciary of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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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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