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再审制度之有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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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蓉.也论再审制度之有限性[J].法制与社会,20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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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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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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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三大诉讼法的全面修改,学术界可谓是"千呼万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讼法>的决定》①终于在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始出来"。可惜的是,《修改决定》的仓促出台,似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涩"之态而"粉墨登场"。笔者仅从再审制度之启动程序上,反思这次《修改决定》的再审理念之"羞涩"之态。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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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纠错 既判力 立法效果 有限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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