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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五四年预送公粮工作的指示(不另行文)
作者姓名:邵式平
摘    要:解放以来,我省的农业税征收工作,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土地改革的完成和爱国增产运动的广泛开展,在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下,曾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过去几年的缴纳公粮工作都是在秋收之后一次征收,每年一至征粮时间动员大批劳力突击运送公粮,因此,对于冬季农业生产,诸如冬耕冬种、兴修水利等工作,不能不受到一定影响。今年是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的第二年,农业生产必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而有相适应的发展,为了加强农村冬季生产,调剂农民送粮时间,更好的发展农业生产,并为了便于国家及时掌握粮食起见,以保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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