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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标准与三个“有利于”
作者姓名:李存山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摘    要:本文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是与阶级性、人民性的价值主体及其价值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依据实践标准,才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两次历史性飞跃,才确立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两面伟大旗帜———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价值主体及其价值目标比较明确,可以说,是否有利于人民军队打胜仗,是否有利于壮大革命根据地,是否有利于人民夺取政权,这就是当时的实践标准。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了三个“有利于”,这一判断标准达到了实践标准与价值标准或者说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中国的生产力不发达,决定了中国革命和建设必然也必须走一条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所提出之预想的特殊的道路。对于“市场经济”、“证券、股市”等等,我们应该“以实定名”,即以实践标准和价值标准的统一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行此之“实”,定此之“名”。

关 键 词:实践标准  三个“有利于”  价值标准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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