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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作者姓名:刘晓军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商标和著作权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起诉他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如果同时起诉制造商和销售者,在符合级别管辖及最高法院指定集中管辖的前提下,制造商和销售者的住所地及其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的住所地或其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关 键 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共同被告  集中管辖  销售者  最高人民法院  产品制造者  提起诉讼  专利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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