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物权法区分原则:房屋登记民行交叉案件的裁判路径
作者姓名:
赵江风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
一般来说,审理涉及买卖、共有、赠与等原因产生的房屋权属争议案件时,可能会出现既要判断如买卖、共有、赠与等民事行为的效力,又要判断房产证等登记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情形。这种情形通常被称为民行交叉。所谓民行交叉,有的学者认为,就是指行政诉讼程序中存在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情况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需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的情况。①审理此类案件,是民事先行,还是行政先行,在以前的审判实务中并没有统一的思路。有
关 键 词:
原因行为
民事诉讼程序
房屋登记
区分原则
法律效力
物权法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行为
不动产物权变动
登记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