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陕西省商洛地区的“荷兰鼠案件”,是一起震动全国的虚假广告损害案。诈骗犯董合成利用当地公证机关、报纸、广告电视等大做虚假广告,鼓吹荷兰鼠是珍稀动物,养殖荷兰鼠是致富捷径。在广告宣传的影响下,当地群众不惜投资数百万元与董合成签订合同,养殖荷兰鼠。结果使数万农民上当受骗,998户养殖专业户频临破产,经济损失达几百万元。董合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些曾极力为董合成做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未受法律追究,众多受害农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而无法寻求任何赔偿。有感于此,笔者认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虚假广告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探究虚假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已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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