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运行的边界——基于法社会学的分析进路 |
| |
作者姓名: | 刘辉 陈志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 |
摘 要: | 如果将经济法的运行置于整个社会场景下,道德、科技以及市场自发规则都是决定经济法运行的社会事实,由于经济法是回应型法,那么经济法行为运行的边界也应当因它们而定。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经济法运行的边界,可得出的几点启示是:经济法运行的目的范围应包括促导其他机制功用的充分发挥;经济法介入经济生活的时机不宜超前;经济法边界应当是开放而非封闭的,各种机制之间可平滑过渡和适时替代;对经济法行为边界的限制不是对小政府的强调,而是对责权一致的践行等等。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边界 法社会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