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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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东劲 戴大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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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本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由此可见,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是对被侵权人的补偿。衡量商标侵权赔偿额的标准,是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而罚款则是对商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的处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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