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扒窃行为特征与追诉标准的司法认定研究
引用本文:陈志军,翟金鹏.扒窃行为特征与追诉标准的司法认定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9(3).
作者姓名:陈志军  翟金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2013年4月新公布的盗窃罪司法解释将扒窃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扒窃行为包括时空特征和对象特征两大行为特征.时空特征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对象特征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在司法认定存在都存在不少疑难问题.在追诉标准上,应当合理地确定扒窃之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应当确立扒窃与盗窃罪其他四种入罪标准竞合时的处理原则.

关 键 词:扒窃  公共场所  公共交通工具  追诉标准  司法认定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