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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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路红梅.重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J].理论探讨,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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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路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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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安阳,45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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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偶然的个人,对此学界有种种误解。笔者认为,偶然的个人是在现实个人的发展道路上出场的,其具体出场路径表明,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是处于偶然的生存条件下,从事着非自由自主性劳动的现实的人,是抽象的无个性的个人。它包括在独立的个人之中,但不等同于独立的个人,它与其对立面有个性的个人同处于第二大社会形态之中,共同构成独立的个人,并将同有个性的个人一起,随着自然形成的分工、私有制、异化劳动等的消失,而被自由个性的个人所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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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偶然的个人” 生产力 交往形式 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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