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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
引用本文:路红梅.重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J].理论探讨,2011(4).
作者姓名:路红梅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安阳,455002
摘    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偶然的个人,对此学界有种种误解。笔者认为,偶然的个人是在现实个人的发展道路上出场的,其具体出场路径表明,马克思恩格斯的偶然的个人是处于偶然的生存条件下,从事着非自由自主性劳动的现实的人,是抽象的无个性的个人。它包括在独立的个人之中,但不等同于独立的个人,它与其对立面有个性的个人同处于第二大社会形态之中,共同构成独立的个人,并将同有个性的个人一起,随着自然形成的分工、私有制、异化劳动等的消失,而被自由个性的个人所扬弃。

关 键 词:“偶然的个人”  生产力  交往形式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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