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颌面部外伤后异物存留法医学鉴定1例
作者姓名:吴启波  傅学敏  刘明  苏传三
作者单位:昌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山东潍坊,262400
摘    要:1案例资料简要案情张某,男,17岁。2008年2月6日,因纠纷被人用刀具捅伤左面部,半小时后到当地镇卫生院就诊。查体:神志清,左面部有一约2cm长伤口,创缘整齐,流血不止,急予清创缝合术,住院4d后出院。

关 键 词:法医损伤学  异物存留  颌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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