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自杀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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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曲旭东,程嵩,李杰.服用对乙酰氨基酚自杀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1,26(6):49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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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 曲旭东 程嵩 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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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广东东莞,52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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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乙酰氨基酚是WHO推荐的首选退热药物,无明显胃肠道刺激,相对安全,可用于孕妇1],但使用不当会造成中毒,甚至死亡。笔者遇到1例,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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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病理学 对乙酰氨基酚 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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