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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危险犯之否定——以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和污染环境罪为例
引用本文:马卫军.过失危险犯之否定——以风险社会、风险刑法和污染环境罪为例[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31(1).
作者姓名:马卫军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基金项目: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

关 键 词:污染环境罪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过失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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