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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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孔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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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宿豫县对为群众办实事定下三条原则:“光面子好看的事不办;超越承受能力的事不办;干部得利享福的事不办。”去年,全县取消92项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达标活动,为全县农民减轻负担700多万元。笔者认为,这个“三不办”好,值得倡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单位,每年都有许多实事要办。年初向群众承诺“办多少件实事”,年终总结“实事办了多少件”,已成为一项工作制度。但是,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哪些当办、哪些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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