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监督不能等同于监督“一府两院” |
| |
引用本文: | 方工.政协监督不能等同于监督“一府两院”[J].民主与法制,2013(32):38-39. |
| |
作者姓名: | 方工 |
| |
摘 要: | 目前,在人民政协活动中存在着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即政协组织或委员们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积极性和效果不平衡,重参政议政而轻民主监督,重监督“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而轻监督政党,特别是对监督共产党的重视程度和实践力度都不足。
|
关 键 词: | “一府两院” 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 参政议政 人民检察院 政治协商 政协组织 人民政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