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前介入”避免一起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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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赞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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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大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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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8月20日,一个衣衫褴楼的中年妇女来到律师事务所接待室,哭诉了其丈夫被冤枉受到刑事追究的经过。她叫万春桃、文盲、无职业。其丈夫系南昌市某客运公司职工。因公司经营不景气,停薪留职在家,靠摆水果摊为生。谁知祸从天降,1990年6月4日,她丈夫被当地派出所传讯后,就一直没有回来。丈夫被关押,使万春桃大为震惊。她说,死者万水华是她的亲弟弟,1989年11月13田万水华闯入我家,用石头砸坏门窗,并追打我丈夫时,我们连手都未还,现在怎么成了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案的重刑犯呢?案件的起因极为简单。万春桃说,大弟万水华的身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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