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 高价“凶宅”六年后归原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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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蒙振寰.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 高价“凶宅”六年后归原主[J].当代广西,2005(21):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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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蒙振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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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名女子,结婚10年才发现丈夫竟是重婚,为此她上诉至法院要求宣告与丈夫的婚姻无效。2005年8月2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告这对夫妻婚姻无效,婚后生育的子女由妻子负责抚养。家住都安县某乡的梁女士,今年39岁。1989年初,时年23岁的梁女士经人介绍到南宁跟个体户马某打工,认识仅一个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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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制度 《婚姻法》 重婚罪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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