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解决我市粮食体制长期存在的"一市三制"问题,规范和统一粮食管理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决定调整和统一全市粮食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划分粮食事权,实行分级管理粮食事权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合理划分、分级管理的办法。全市必须执行粮食敞开收购政策,收购价格由市政府统一确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在市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可在15%以内上下浮动。市级储备粮的粮权属市政府。采取适度集中的办法储存,实行定期轮换、推陈储新。市级储备粮的保管、储运、轮换、损失的核销、补贴的拨付等管理工作由市里负责。其余的粮权全部下放,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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