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中的“四不”现象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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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厚元.执法检查中的“四不”现象不容忽视[J].江淮法治,201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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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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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但从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地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还存在着"四不"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是检查准备不充分。首先是执法检查计划较笼统,针对性不强,不论何种法律执法检查计划往往千篇一律,大同小异,有的甚至让被检查单位安排执法检查计划;其次是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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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法检查 重要手段 检查计划 地方人大 法律监督 人大常委会 有效途径 法律法规 检查报告 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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