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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保卫农业生产的一些作法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各地人民法院遵照中央关于支援农业生产的指示和把对敌斗争搞得紧一些的方针,在党委领导下,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协作,深入生产前线,紧紧围绕春耕、养猪、抗旱、夏收夏种和大办公共食堂等中心工作;加强了审判工作。浙江、河北、山东、湖南、江苏、贵州等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了如下几种作法:(一)调查研究,主动出击。人民法院经常派出干部,深入生产前线,在基层党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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