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一体三元结构”中的法治与和谐——从《法治与文明秩序》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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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家国.处在“一体三元结构”中的法治与和谐——从《法治与文明秩序》谈起[J].当代法学,2008(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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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家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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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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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哲学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时代主题,构建和谐社会成为这个时代的新任务。那么,和谐社会这个新主题与法治社会主题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关系,换言之,法治理念与和谐哲学各自维护和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标准,二者之间又当是何种内在关联?本文以文明秩序的范畴来理解和统合两种不同的行为标准,试图阐释法治理想与和谐哲学在文明秩序建构的过程中是兼容的。法治是一种法律文明的秩序,而和谐正是法治语境下的题中之意,是法治秩序理想下的道德之维与道德秩序,二者统一并兼容于中国人良善生活的建构进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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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理想 和谐哲学 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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