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年底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首次明确地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这一维权观,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发展,在不断深化对工会维权工作规律性认识的过程中,一个有重要意义的阶段性提法。王兆国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维权工作,既不同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与外国工会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也有本质的区别。对这一点,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志、还是实际工作者,都值得去学习和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