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集体资产界定与股权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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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寒. 论农村集体资产界定与股权分配[J]. 理论导刊, 2019, 0(6): 6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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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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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北京,1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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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界定、量化核算和股权分配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对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应严格区分,从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公益资产三个基本方面进行科学界定,既要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又要防止侵占农村私人资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算,应坚持全面核资、依法核资、资债分离、资账相符的原则,按照分类量化、市场量化和评估量化的方法进行资产清算。应依据保护弱者、尊重劳动贡献、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以及民主协商的原则对集体资产股权主体资格进行科学认定,清算后的股权分配按照适应比例严格规范集体股和基本股的配置。对于股权保护应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使确权后的农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占有权、收益权等各项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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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产权 资产界定 股权分配 |
On the Definition of Rural Collective Assets and Share Allo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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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MAH 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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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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