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能否以内部整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摘    要:由于我公司市场部和公关部的相关业务近来发生了重合,公司决定将两个部门合并为市场拓展部,合并后该部门员工由于职责重叠,因此,公司决定将张某和王某调整到其他部门,但双方却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请问我公司能否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关 键 词:解除劳动合同  内部整合  市场拓展  合同订立  公司  公关部  市场部  部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