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依法治国基本含义的探讨
引用本文:谭世贵,曲涛. 关于依法治国基本含义的探讨[J]. 中国司法, 2005, 1(6): 67-71
作者姓名:谭世贵  曲涛
作者单位:1. 海南大学校长、教授,海南,海口,570228
2. 海南大学
摘    要:1997年10月,党的十五大庄严地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从而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篇章。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使之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何为依法治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其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①,但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目前尚无公认的解释。有人认为,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种将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等同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含义的…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基本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997年  1999年  十五大报告  江泽民同志  治国方略  全国人大  宪法原则  会议通

Exploration to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