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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
引用本文:于雪婷.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J].行政与法,2003(9):94-96.
作者姓名:于雪婷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正当防卫是刑法学中的一种排除犯罪性行为,其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是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也是法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于不法侵害并给予违法者相应的法律制裁。然而,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公民或集体的合法权益时常会遭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公民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想到的是采用公权力进行救济,然而,在无法或来不及使用公权力救济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并且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免于不法侵害。那么,正当防卫就是一种直接而有效的私权利救济方式。但是人们在进行这种正当行为的同时又存在着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风险。这就存在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问题,本文将结合新刑法与社会实践,对该问题加以论述,以期能够使之更加明确。

关 键 词: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假想防卫  刑法学  刑事责任  必要限度
文章编号:1007-8207(2003)09-0094-03
修稿时间:200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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