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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退"两难的烟花爆竹
引用本文:陈杰人."禁""退"两难的烟花爆竹[J].法律与生活,2004(3).
作者姓名:陈杰人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 本刊记者,副局长,北京市律师,杭州市某外企职员,中国赴澳大利亚留学生
摘    要:一年一度的春节刚刚过去,人们开始从浓浓的节日气氛中苏醒过来,理性地思考。细心的人发现,有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再次成了热门话题。无论是媒体还是街谈巷议,都在讨论这个问题。谈到这个话题,有两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必须要被提及。一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烟花爆竹确实给很多华人带来了节日的欢乐,这种文化特征甚至使得纽约、悉尼等世界大都会也特别许可华人燃放烟花爆竹;另一个事实是燃放烟花爆竹所导致的严重危害,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今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到初七),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达到7117起,占全部火灾的41%,比去年同期增长50.7%,火灾导致多人死亡。正是这两个事实,使中国社会为烟花爆竹的禁与放发生了激烈的争议。一些人认为不应禁放,而另一些人则坚决主张禁止这种习俗,双方的道理似乎都很充足,谁也无法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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