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应当适度超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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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子华,刘敏军.精神文明建设应当适度超前[J].思想战线,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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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子华 刘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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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政治系!副教授(姜子华),云南大学政治系!研究生(刘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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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精神文明建设的适度超前”,是指精神文明建设应当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充分发挥其定向、导航作用,从而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具体地说,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互相联系的方面:1、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超前.正确的认识是正确行动的前提条件.搞精神文明建设,全社会特别是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具有超前意识:一是在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性方面要有远见卓识,任何时候都把它作为一个首要的任务来加以考虑;二是在把握社会思想文化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方面要有敏锐性和洞察力,及时预见其发展的趋势,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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