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讯问笔录的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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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佐良. 浅谈讯问笔录的证明力[J]. 公安学刊, 2010, 0(2): 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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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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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浙江杭州3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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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讯问笔录的证明力,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从实践的视角审视,讯问笔录经常作为证据使用,讯问笔录的证明力颇受质疑,冤假错案大多与讯问笔录失真有关,犯罪嫌疑人很难证明讯问笔录制作的非法性,死刑案件中对被告人供述的采信须特别慎重。以理性的眼光审视,讯问笔录具备证明力的要素,讯问笔录在证明力上有其自身的特点,讯问笔录证明力的大小有待于审查。虚假供述、选择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诱导性地制作讯问笔录、倾向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这些都是导致讯问笔录失真的主要原因。为防止讯问笔录失真,一是确立自白补强的证据规则;二是律师介入侦查中的讯问;三是应由侦查部门证明讯问的合法性;四是遵守正当的讯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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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证据 讯问笔录 证明力 证据规则 讯问程序 |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the Evident Force of Inquiry Transcript Rec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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