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成年在校大学生对父母的抚养费请求权——兼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的缺陷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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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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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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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校成年大学生起诉父母索要抚养费的相似案件,不同法院的判决往往截然不同。主要原因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规定存在缺陷。在《婚姻法》相关内容细化之前,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父母有给付能力为成年子女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前提;二是细化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解释,甄别情况肯定或否定在校成年大学生对父母的抚养费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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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年在校大学生 抚养费请求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缺陷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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