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辞在中国兴起的背景及其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 |
| |
作者姓名: | 侯学勇 杨颖 |
| |
作者单位: | 1.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吉林长春,130012 2. 国家法官学院,北京,101100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FX002):“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阶段性成果;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公民求助行为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12WB06)阶段性成果;第51批中国博士后和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法律修辞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研究》(2012M511319);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资助 |
| |
摘 要: | 中国的社会转型使我们处于一个高度不确定的风险环境中,这为以不确定性因素为逻辑起点的法律修辞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土壤。但法律修辞学在中国学界被热捧的理论基础,并不像它在西方社会复兴时那样坚实。当前中国社会并没有经历法律形式主义极度发达的严格法治时代,没有形成严格守法的习惯,缺乏遏事遵守规则的意识。因此,立足于省略三段论推理、强调理性说服功能的法律修辞研究,必须在崇尚程序规制的法律论证框架下使用,才能坚持司法审判的首要目标是依法正确判决,然后才是通过修辞的合理包装送达当事人和社会。
|
关 键 词: | 法律修辞风险社会严格法治正确判决合理包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