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法的宪法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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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涛.刑事立法的宪法边界[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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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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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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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与宪法之间的密切关联及我国刑事立法目前存在的不当犯罪化扩张现象,要求打通刑法学与宪法学的“任督二脉”,提倡一种宪法刑法学。刑事立法科学化必须尊重法律体系内在的规律,以宪法与刑法之间的功能性位阶为前提,强化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刑法扩张的反向排除,不仅要求立法者在刑法修正中增加新罪名或扩大个罪的犯罪圈时,把属于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行为阻却在犯罪之外,而且因犯罪设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影响巨大,立法者对有关犯罪的规定应遵守比例原则和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同时,基于程序正义的要求,实现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回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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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立法 犯罪化 人权原则 比例原则 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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