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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八部门拟定的天津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4]48号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审计局、市红十字会和市残联拟定的《天津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 键 词:救助制度  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  卫生局  疾病  县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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