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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国土房管局  土地储备  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  管理  县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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