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目标,确保清水河道行动确定的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严格工业企业废水未经集中处理直接排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人民政府办公厅  工业企业  集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天津市  废水  县人民政府  污染源治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