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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法律对策
作者姓名:罗素君  吴晓娜
作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广东广州510800
摘    要:泛珠区域合作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区域合作,对推动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泛珠区域合作存在以下法律问题:合作协议效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执法和司法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等。为推进泛珠区域合作的深入发展,应为泛珠区域合作提供以下法律保障:设立区域协调专门行政机构,建立统一高效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消除区际立法冲突,逐步统一区域立法;稳步推进政府间执法信息共享。

关 键 词: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区际冲突  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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