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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间日常家事代理制度
作者姓名:龚冬梅
摘    要: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以及婚姻生活的顺利进行,我国民法典应当明确规定家事代理制度,并从家事代理制度的性质、家事的范围、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以及家事代理权的限制方面做出明确有规定,以指导实践。

关 键 词:日常家事代理  性质  范围  行使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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