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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夫妻间日常家事代理制度
作者姓名:
龚冬梅
摘 要:
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以及婚姻生活的顺利进行,我国民法典应当明确规定家事代理制度,并从家事代理制度的性质、家事的范围、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以及家事代理权的限制方面做出明确有规定,以指导实践。
关 键 词:
日常家事代理
性质
范围
行使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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