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治的宪政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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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纯柱 郑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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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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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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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创新,村民自治是国家治理农村方式的重大变革,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的民主化进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村民自治的宪政价值日益凸显,体现在:村民自治有利于提升全民族的民主素质和宪法意识、有利于扩大村民在宪政条件下制度化参与、有利于在宪政条件下约束村组干部的不良行为、有利于在宪政条件下制约乡镇对村级资源的过度提取、有利于在宪政条件下巩固党对农村的领导、有利于在宪政条件下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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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和谐社会 宪政价值 |
文章编号: | 1007-5194(2007)01-0181-04 |
修稿时间: | 2006-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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