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美国法学家萨缪尔·D·沃伦和路易斯·D·布兰代斯于1890年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首次提出隐私权概念以来,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理论探讨日益广泛、深入,并逐渐在各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受到重视。目前,隐私权已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法律广泛承认并予以保护的基本人权。然而,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提出明确的隐私权概念,学术界对大学生隐私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著述甚少。大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高校成为侵权的主要主体。大学生隐私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不仅会损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激化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矛盾,而且也会对国家的法治进程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大学生隐私权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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