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监管机构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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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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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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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FX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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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各国慈善组织的监管机构基于历史轨迹各不相同,但仍有规律可循,并且未来的发展趋势也较为明晰.英国采用慈善委员会进行集中监管,美国主要由联邦税务局进行集中监管,而我国台湾地区是由各主管部门进行分散监管,澳大利亚在2012年从分散监管转为集中监管具有代表性.我国取消“双重负责”之后正在转为集中监管,需要建立独立的慈善监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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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慈善组织 监管机构 集中监管 分散监管 慈善监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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