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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辩护
引用本文:肖本山.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辩护[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5).
作者姓名:肖本山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摘    要:我国刑法学者对刑法中"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提出质疑,认为该立论不符合转化犯的构成条件,违反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实际上,通过对转化犯的因果关系及转化罪罪过形式的揭示,可以得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立法不仅符合转化犯的本质要求,也是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贯彻,因而"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具有正当性的结论。

关 键 词:转化型故意杀人罪  转化犯  主客观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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