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政府规制的视角分析,我国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三层次环境规制的改善:在权利与救济层面,必须对环境信访权从公权和私权两个方面作清晰的定位,合理分流环境信访承担过多的公私职能;在制度与程序层面,应实行分类治理多管齐下,建立分类治理的环境信访治理机制,规范环境信访权行使和接访、调处义务履行行为,完善环境信访分流与终结机制,充分运用各种环境规制工具及其组合,建立与环境信访对接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政策与策略层面,则必须实现三个转变:由管理向治理转变,由压力型体制向激励型体制转变,由民情上达向民意表达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