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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洗钱罪的犯罪客体要件再认识
引用本文:苑素梅,王志岗,牛忠志.我国洗钱罪的犯罪客体要件再认识[J].世纪桥,2010(3):83-84.
作者姓名:苑素梅  王志岗  牛忠志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10
摘    要:洗钱罪的主要客体要件是国家金融秩序,次要客体要件是司法秩序,故只有同时侵犯上述两个客体的行为,才是洗钱罪所要求的洗钱行为。该罪的客体要件对于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洗钱罪  犯罪客体  金融秩序  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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