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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要与继子断绝关系 法院判决:不当爹不行
引用本文:孙光星.继父要与继子断绝关系 法院判决:不当爹不行[J].党的建设,2007(4):54-54.
作者姓名:孙光星
摘    要:今年58岁的刘某,于25年前与离异并带有一子的赵某结婚,当时赵某的儿子只有4岁。1998年,刘某将继子的户口落到他在上海的父亲

关 键 词:继子  法院判决  继父  户口  上海  权利义务关系  父亲  断绝  法庭  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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