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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提供林某未付款的证据吗
摘    要:法官:我于2008年3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元月3日,因该公司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我的人身安全,我便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10日后,我与另一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  双倍赔偿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就业  档案  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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